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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湖南新邵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、紀檢委員楊斐在網絡上實名舉報本單位站長謝某。之後,楊斐接到兩個匿名恐嚇電話,稱要“搞死你”。遭恐嚇後,楊斐穿上了十年前買的防彈衣。
  近年來,舉報者被打擊報複的個案時有發生。遺憾的是,我國至今還沒有一套系統的關於舉報人和證人保護的法律制度。特別是當舉報人、證人申請保護時,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無法採取切實有效的手段去保護當事人。因此,通過專門立法的形式確立舉報人和證人的法律地位,構建舉報人、證人保護制度,已成為法治社會的必然選擇。
  (原標題:明確法律地位迫在眉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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